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陶粒生产线废气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陶粒生产线废气处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地址: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崛起路18号
建设项目概要: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崛起路18号。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象山东陈节能砖瓦厂、象山县第三砖瓦厂、象山县墙头大发砖瓦厂、象山县昌国鸡鸣砖瓦制造有限公司、象山南田砖瓦厂5家粘土砖瓦企业于2013年合并后成立,主要进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制造、销售;建筑泥浆、污泥无害化处理。
2018年,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000万元,租用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崛起路18号处约184亩土地,新建厂房、宿舍楼和办公楼且实施“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m3烧结自保温砌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利用象山当地的建筑弃土、泥浆、污水处理厂污泥、煤矸石烧结环保砖,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实现综合利用。针对该项目,2017年12月企业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m3烧结自保温砌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月29日,原象山县环境保护局以浙象环许〔2017〕127号文件通过该项目审批。2020年4月,《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m3烧结自保温砌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通过自主验收。
2019年12月,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拟投资9100万元,购买原租赁土地184亩中的53307.44m2(约80亩)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继续租赁未购买的约104亩土地在现有厂区内扩增4#厂房和5#料库,增加设备以进行污泥干化、陶粒和陶粒墙板生产。2020年4月,《象山县政府关于委托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中明确将象山县水务集团的城东、西周、鹤浦、贤庠四家污泥处置直接委托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同年7月企业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陶粒、陶粒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浙象环许〔2020〕39号(附件7)。2022年1月,《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陶粒、陶粒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企业根据市场变化,为充分利用废弃资源,同时减少工业污泥使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实现区域减排,经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330225-07-02-845344)拟对全场项目进行技改,并调整厂区功能布局,主要技改内容如下:1)关闭清水砖(烧结自保温砌块)和陶粒墙板生产线;2)对现有陶粒生产线以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造:1#陶粒生产线(污泥制陶)生产原料为污染土(修复土)、建筑弃土、河道泥、建筑泥浆以及一般工业污泥,产能为17万m3/a,且该回转窑主燃料改用树脂纽扣粉(热值高的一般固废),增设二燃室(使用自制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2#陶粒生产线(弃土制陶)生产原料为建筑弃土,产能为13万m3/a;3)新增一条炉渣预处理生产线,提取铜、铝、铁等贵重金属;4)新增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5)对现有的废水处理装备进行改造;6)新增一条水泥砖生产线。项目技改后合计利用一般工业污泥8万t/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敏感目标;本项目最近的现状敏感点为西北侧352m的新乐船厂员工生活区以及西北侧427m的规划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排放下SO2、NOx、Hg、Cd、颗粒物和二噁英短期浓度贡献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HCl和氟化物短期浓度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存在超标现象,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77m,所设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中不存在敏感点,故符合设置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废水: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压滤废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向附近河道及海域排放废水。只要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厂区内废水收集、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厂区东侧、南侧和北侧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故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学品包装袋、含飞灰的活性炭粉末、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且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 污染源 | 所属车间 | 治理措施 | 去向 | 备注 |
废气 | DA001污泥干化、堆存臭气 | 阳光房、4#库 | 碱喷淋+植物液喷淋(TA001) | 1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DA002污泥压滤、堆存臭气 | 6#库、7#库、压滤车间 | 碱喷淋+植物液喷淋(TA002) | 1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DA003回转窑烟气(1#陶粒线) | 陶粒生产车间 | SNCR脱硝+二燃室燃烧+布袋除尘+喷射粉末活性炭+布袋除尘+脱硫塔+清水喷淋塔+降温塔+湿电除尘+生物质除臭+等离子除臭(TA003) | 4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DA004回转窑烟气(2#陶粒线) | 布袋除尘+脱硫塔+清水塔(TA004) | 1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DA005冷却烘干混合废气 | 布袋除尘(TA005) | 1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DA006水泥仓呼吸废气 | 水泥砖生产车间 | 布袋除尘(TA006) | 1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破碎粉尘(1#陶粒线) | 陶粒生产车间 | 布袋除尘(TA007) | 无组织 | 达标排放 | |
破碎粉尘(2#陶粒线) | 布袋除尘(TA008) | 无组织 | 达标排放 | ||
破碎、造粒粉尘 | 生物质燃料生产车间 | 布袋除尘(TA009) | 无组织 | 达标排放 | |
破碎、分筛 | 炉渣预处理车间 | 湿法抑尘、密闭传送带 | 无组织 | 达标排放 | |
破碎、滚筛粉尘 | 水泥砖生产车间 | 布袋除尘(TA010) | 无组织 | 达标排放 | |
废水 | 压滤废水 | 压滤车间 | 废水处理站(TW001) | DW001 | 达标排放 |
喷淋废水 | 喷淋塔 | ||||
生活废水 | / | 化粪池(TW002) | 达标排放 | ||
初期雨水 | / | 雨水沉淀池(TW003/TW004) | 回用 | / | |
雨水排放口 | / | / | YS001 | 达标排放 | |
/ | / | YS002 | 达标排放 | ||
噪声 | 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将高噪声的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 | 达标排放 | |||
固废 | 杂质(1#陶粒线) | 陶粒生产车间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水泥砖生产线 | 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
杂质(2#陶粒线) | |||||
不合格产品(1#陶粒线)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1#陶粒线生产 | |||
不合格产品(2#陶粒线)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2#陶粒线生产 | |||
破碎大颗粒 | 生物质燃料生产车间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生物质燃料生产 | ||
破碎中颗粒 | |||||
黑色金属 | 炉渣预处理车间 | 委托处置 | 外售 | ||
有色金属 | |||||
不合格产品 | 水泥砖生产车间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水泥砖生产线 | ||
化学品包装袋 | / | 委托处置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化学品包装桶 | / | 委托利用 | 供应商定期回收 | ||
飞灰(1#陶粒线) | 陶粒生产车间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1#陶粒线生产 | ||
飞灰(2#陶粒线)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2#陶粒线生产 | |||
含飞灰的活性炭粉末 | 委托处置/自行利用 | 鉴定前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后若不属于危废,可回用于陶粒生产 | |||
集尘灰 | 各生产车间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各生产线 | ||
废水处理产生污泥 | 废水处理站 | 自行利用 | 用于1#陶粒生产线 | ||
废机油 | / | 委托处置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油桶 | / | 委托处置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脱硫石膏 | 脱硫塔 | 自行利用 | 回用于水泥砖生产 | ||
生活垃圾 | / | 委托处置 | 环卫部门清运 | ||
应急措施 | 污水收集管线 | / | 各污水收集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或架空管廊收集,明沟/管廊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与事故收集池连通并有一定坡度,一旦发生管道泄漏,泄漏的废水可自流导入事故收集池。防止雨水进入。 | 减少泄露等事故污染环境 | |
车间防渗防漏 | / |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化学品仓库的地坪防腐防渗措施 | |||
地下水观测井 | / | 设置地下水观测井,按要求开展日常观测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崛起路18号,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了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崛起路18号
电话:邵陆毅 15062225588
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名称:宁波宁咨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发展大厦A座1607
联系电话:王梦雨 17857025619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